经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核查
市百货大楼被中宣部、商务部等八部门
再次确认为“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”
本报讯 中宣部、商务部等八部门在7月24日的《人民日报》上,公布了对历年“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”重新确认后的名单,市百货大楼榜上有名,再次被中宣部、中央文明办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联合确认为“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”。
为加强对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示范店的监管,促进商贸企业诚信建设,今年,中宣部等八部门对历年“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”进行了重新确认。全国共有373家“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”,经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认真核查,重新确认为305家,取消68家。
市百货大楼长期以来始终坚持“以德治店,诚信经营”方针,把商品质量作为企业信誉的核心,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。2003年,市百货大楼荣获“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”称号,2006年在全国开展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10周年之际,经逐级推荐,成为全省唯一一家“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先进单位”,近日,又被中宣部、商务部等八部门再次重新确认为“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”。市百货大楼的辉煌业绩,成就了他们“新乡商界一面诚信的旗帜”这一美誉。
(李贵)
----发表于2008年7月28日《新乡日报》